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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新政,明确社会办医4大支持方向!

发布时间:2017-04-27 08:05 类别:医学前沿资讯 标签:北京 新政 来源:未知

 4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通知。对于符合4大支持方向的社会办医,北京将在准入、财政投入、医师多点执业、用地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新政共有6方面、18条具体政策措施,明确社会化办医中的非营利机构将在税费方面被减负。


 4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通知。对于符合4大支持方向的社会办医,北京将在准入、财政投入、医师多点执业、用地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新政共有6方面、18条具体政策措施,明确社会化办医中的非营利机构将在税费方面被减负。

 《政策措施》明确了社会办医四大支持方向。重点支持以下社会办医: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举办的医疗机构,在紧缺专业领域举办的医疗机构,品牌化、集团化、连锁化经营的医疗机构, 互联网+健康医疗 、 保险+医疗 、医生集团等医疗新业态。

 《政策措施》指出,对涉及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的,政府必须落实保基本的责任,同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医疗机构。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

 《政策措施》强调,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服务内容。对于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各举办主体要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压缩床位数量。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培训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单独或联合申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医学高(中)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

 《政策措施》还指出,建立医疗投资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法人、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等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根据《政策措施》,推进医师执业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医师电子化注册,开展非全日制医师工作制度试点,同步调整相关执业管理、保险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责任险等配套政策。鼓励在职医师、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基层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经历可视为医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前基层服务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