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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院长?《暂行办法》填补制度空白

发布时间:2017-04-18 08:21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暂行办法 来源:环球医学

一直以来,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民营医院数量虽超过公立医院,但就诊人数仍相去甚远。不过,近年来持续曝光的公立医院贪腐案也触目惊心。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的管理不可轻视。近日,中组部会同国家卫计委颁布实施《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制度进行了系统规定。

以 进、管、出 重点环节为主线

《暂行办法》不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模式,而是根据公立医院及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结合公立医院领导人员成长规律和管理特点,以 进、管、出 重点环节为主线,明确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在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任用方式、任期目标责任制、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设计,是第一个体现公立医院特点的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如何推进职业化?

《暂行办法》尊重公立医院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对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进行了针对性制度设计。

在任职条件和资格上,要求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提出了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岗位的对应关系,顺畅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医院领导人员之间的流动机制。

对行政领导人员,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医院,可以对行政领导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通过公开选拔(聘)等方式产生的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聘任制。提任领导人员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基于公立医院专业性强的特点,提出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

在聘任管理上,重在完善和规范聘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薪酬待遇等内容。

在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上,明确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需根据国家对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要求,制定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

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应当贯彻党和国家对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要求,体现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费用控制、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依法依规管理、医德医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内容。三级医院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还应当体现医院综合管理水平、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与应用等内容;中医医院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还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等内容。具体内容根据本地区医疗卫生规划和医院实际确定。

考核评价应当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注意与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相衔接,防止逐利倾向。

在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上,提出推进职业化建设,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实施职业化培训,着力提高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医院管理工作,鼓励支持专职从事医院管理。

领导人员在履行医院管理职责,承担紧急医疗救援、对口支援或者援外等专项重要工作,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方面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主管机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行之有效的表彰奖励措施,激励领导人员干事创业。

在监督约束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加大对医疗安全、药品招标采购等方面的监督力度,推进院务公开。

《暂行办法》坚持 收 、 放 有度,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聘任制、年薪制等诸多方面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留出接口,并随着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取消行政级别以及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逐步探索与之相适应的领导人员管理政策,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改革探索留有空间。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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